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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时代的自决新共识

 

 

尽管《1941 年大西洋宪章》承诺尊重自决权,但同盟国在战后安排中对援引自决权解决领土争端更加谨慎。二战后欧洲只有三次涉及领土割让的全民公投。最显著的例子是1955 年导致萨尔州重新加入西德的萨尔规约全民公投。另一个例子是依据法国宪法第 27 条举行的意大利滕达布里加公民投票。唯一一个类似于之前使用全民公投作为合法化被征服领土工具的案例是1946 年为确认新的奥得河 – 尼斯河边界而举行的波兰人民全民公投。然而,这次全民公投被广泛认为是被操纵的,而且它只是在德国人口逃离或被集体驱逐后才举行,这一事实也使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在1990年的《2+4协议》中,没有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全民公投。

亚洲和非洲的战后解决方案同样没有涉及任何全民协商

包括根据联合国第390 (A) 号决议将厄立特里 联合国时代的自决 亚与埃塞俄比 乌克兰电话号码库 亚联合起来。与一战的解决方案相比,二战的解决方案优先考虑了各国商定的国际边界的最终性和稳定性,而不是自决权。这与《联合国宪章》第2(4)条在战后国际秩序中的核心作用不谋而合,该条禁止对任何国家进行威胁或使用武力,并规定任何领土征服都是非法和不予承认的。

在联合国时代,外部自决权的援引主要限于前托管或非自治领土。与巴黎和会上基于种族的自决权应用相比,有人认为,在联合国时代,非殖民化过程中出现了对自决权的新理解。现在,它要求在预先确定的边界内行使权利,不分种族、信仰或肤色。在非殖民化过程中,自决单位根据实际占 联合国时代的自决 有原则进行非殖民化,但有少数例外。联合国大会第 1541 号决议赞成独立作为自决的结果,进一步要求任何融合和自由联合的选择都必须是人民通过知情和民主程序表达的自由和真实愿望的结果(原则 VI-VIII。

尽管如此自决规则的应用仍然远非一致

特别是在对待非欧洲国家声称拥有主权的小殖民地方面。例如,1962 年吞并果阿,国际社会普遍默许。同样,联合国大会“注意到” 1969 年西新几内亚民意调查的结果,印尼军方从 80 万人口中挑选出1,022 人,一致投票支持“并入”印尼。因此,虽然非殖民 MQL 与 SQL解析差异并推动增长 化经常被誉为自决权的成功应用,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种不一致实际上使一些新近非殖民化的国家得以在建国过程中回避当地居民的意愿,强行征服小块殖民地。

结论

从普京将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视为“一个民族”的讲话,到乌克兰领土在操纵公投后被吞并,也许现在是回顾自决和公投历史中我们学到的惨痛教训的最佳时机。重要的是,机会主义地利用自决权并非始于克里米亚,而是可以追溯到自决实践的起源,以及随后各国在整个现代历史中选择性地应用自决权。在缺乏对“人民”的任何具体法律定义的情况下,对人民的“精神”解释很可能将民众的同意变成一种工具,使收复主义国家合法化领土征服,并破坏其他国际法制度(如占领法)提供的保护。考虑到这些历史教训,必须重申联合国时代对“人民”的理解,即既定边界内的“人民”。借用肯尼亚驻联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 合国大使基马尼先生的话来说,“我们必须从消亡帝国的余烬中彻底恢复,但不能让我们重新陷入新形式的统治和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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