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台湾现状作为“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的评估,可以清晰地看出上述适用不使用武力原则的两个特点。首先,“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作为国际法上的受保护利益,与一般的有效性原则(尤其是对国家有效控制领土的标准)相符,两者都赋予领土的实际地位以法律效力。在有效 但两者之间存在一 性原则下,领土对其实际地位提出的主张成为国际法承认的合法权利;相比之下,“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产生的法律效力仅限于保护此类领土的实际地位免遭使用武力。
例如就台湾而言
适用有效性原则将意味着确认台湾假定的国家地位主张,而上文讨论的“和平确立的领土地 但两者之间存在一 位”概念只会确立对台湾适用不使用武力原则,而不会影响台湾在国际法上地位的最终解决。
第二,将不使用武力原则适用于“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并不意味着承认这些领土自称的法律地位,这将使各国能够支持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延伸至两岸关系,而不选边站。在中美竞争中,扩大国际支持将不使用武力原则应用于中国与台湾关系,对于维护台海和平稳定至关重要。
国际法应服务于和平的目的。这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时联合国体系建立的动机。《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不使用武力原则是世界秩序法律设计的关键。尽管经常被违反,但在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仍然与围绕战争与和平的辩论息息相关。在新的 南非电话号码库 地缘政治局势中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台湾问题就是这样一个例子。然而,正如引言中指出的那样,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则扩展到台湾,需要考虑到这种善意扩展到拥有核武器的超级大国(中国)和处于争端中心的充满活力的民主国家(台湾)的影响。将《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4)款不加修改地应用于台湾,就等于将两岸关系“国际化”,加剧台湾周围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
受广岛公报启发我试图表明
七国集团提出的“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为将不使用武力原则应用于台 会议管理终极指南:掌握成功活动的艺术 湾问题提供了一个合理、平衡的规范基础。在结束我的发言之前,我应该强调将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则扩大到“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的弊端。显然,对于台湾事实上的担保国,如美国及其地区盟友来说,在国际法上建立更广泛的国际支持,以防止中国试图使用武力对付台湾,这是一个方便的解决方案。
然而,作为其表面上的受益者,台湾(其假定的国家地位基于蒙得维的亚标准)似乎在将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则扩大到两岸关系方面没有多少主动权。如果台湾接受“和平确立的领土地位”这一概念,相关国家就可以回避国际法中有关两岸关系性质的问题,那么台湾将被视为接受对其假定国家地位的这种矛盾态度。面对中国日益咄咄逼人的政策,台湾可能会因此认为其主权主张变得微不足道,而寻求“和平确立的领土 體育新聞 891 地位”作为避难所。无论是和平还是外部支持都不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