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委员会注意到,跨国公司侵权行为的个人受害者在寻求有效补救时面临独特(且几乎无法克服)的障碍,无论是从成功援引公司面纱辩护的公司还是利用不方便法院 原则的公司。委员会指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必须……消除补救的实质性、程序性和实际障碍,包括建立母公司或集团责任制度、向原告提供法律援助和其他资助计划、支持人权相关集体诉讼和公益诉讼、便利获取相关信息和收集海外证据(包括证人证词)并允许在司法程序中出示此类证据……缔约国应通过强制披露法律和引入程序规则来便利获取相关信息,允许受害者获得被告所持有的证据的披露。”(一般性意见,第 44-45 段)。
我很容易预料到与委员会的大多数
委员会认为,企业对违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可能包括“企业和/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行政制裁,以阻止导致或可能导致违反《公约》所规定的权利的企业行为……在公共采购制度中,拒绝授予未提供有关其活动的社会或环境影响信息或未采取措施确保其尽职尽责以避免或减轻对《公约》所规定的权利的任何负面影响的公共合同……”(一般性意见,第 49-50 段)。补救措施也可以是司法的或非司法的,以符合违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权利的企业行为对个人或群体受害者造成的损害的具体性质。(一般性意见,第 51-57 段)。
结论
般性意见一样,各国将在委员会的定期审查中请求自由遵守委员会第 24 号一般性 墨西哥电话号码库 见中的建议。这本身并不会降低这些一般性意见对当前和未来的国际人权和国际经济法政策制定者、从业者和学者的最终价值。事实上,委员会的许多一般性意见都预见了后来条约在劳工权利保护、
教育和医疗保健方面的发展
并在国际实践中获得反响的时间比一般性意见首次发 電話行銷數據分析 布时要晚得多。我敢说第 24 号一般性意见也会走类似的道路。虽然现在一些国家可能会认为这份蓝图侵犯了其管理国内经济的主权,这引起了争议,但委员会必须赞扬采取了大胆的措施,建立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间的明确法律联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一项条约,约束 165 个国家尊重、保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同时,该条约还对所有这些国家管理、规划和制定经济决策的权力范跨国诉讼中针对公司面 围起着法律约束作用。更重要的是,这种基于条约的法律联系也证实了国际人权法和国际 印度手机号码 经济法学者、从业者和权威决策者之间迫切需要建立直接的认识论、教育和跨学科联系。要找到解决跨国公司侵权行为的真正解决方案,并设计有效的创新措施来确保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施,现在肯定需要国际法中公私领域两端的有效参与。